摘要: 原標題:學生自帶飯要蹲教室外吃?官方回應 湖南株洲,女子給上小學的女兒帶飯,可女兒回來告訴她,學校讓她們帶飯的學生蹲在外面吃,不許進教室,
原標題:學生自帶飯要蹲教室外吃?官方回應
湖南株洲,女子給上小學的女兒帶飯,可女兒回來告訴她,學校讓她們帶飯的學生蹲在外面吃,不許進教室,女子很憤怒,直接把這件事發(fā)布網(wǎng)絡,學?;貞簩W生們你吃我的,我吃你的,我們怕在教室吃交叉感染,現(xiàn)在天冷了,已經(jīng)安排進教室吃飯了。網(wǎng)友:沒有最離譜只有更離譜,底線一直在降低!
成玲看女兒晶晶放學回來,撅著嘴巴悶悶不樂,她問女兒咋了?是被老師批評了?還是和同學鬧了矛盾?
晶晶把飯盒從書包掏了出來,告訴成玲,以后她不帶飯了,學校不讓帶飯的學生在教室吃,而是把他們攆到外面蹲在地上吃。
成玲聽了,感覺非常氣憤,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本來女兒學校有食堂,可食堂里飯菜質(zhì)量眾所周知。
女兒正是長身體的時候,為了給女兒補充營養(yǎng),她買來保溫飯盒,然后給女兒制定了一周的食譜。
她每天都按食譜買菜,頭天晚上洗好,切好,早起給女兒準備愛心便當,葷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看女兒吃的滿足,她也很有成就感。
女兒回來說,很多家長都給孩子帶飯,不少在學校食堂訂飯的學生,也開始帶飯了。
沒想到,這才幾天呀,學校竟然不允許他們帶飯的學生在教室吃了,把他們攆到教室外。
他們有的坐在花壇上吃,有的蹲在地上吃,有的站著吃,有的靠在墻上吃……
成玲聽了很惱火,直接找到學校理論,無果后,她憤怒的把這件事發(fā)布網(wǎng)絡。
在輿論之下,后勤負責人出來回應了此事,他說之前不讓大家在教室吃飯,是吃飯的時候,學生們你吃我的,我吃你的,害怕交叉感染。
現(xiàn)在天氣涼了,已經(jīng)跟家長們達成一致,讓孩子們回教室吃飯了。
對于害怕交叉感染的理由,成玲覺得這就是借口,難道在蹲在外面吃,學生就不你吃我的,我吃你的了嗎?
啥交叉感染?上課在一個教室不怕交叉感染,吃飯就怕交叉感染了?是怕飯味道交叉感染嗎?
一說都是為學生好,你看在外邊吃飯也是為學生好,真是大公無私呀!吃自己帶的飯,怕交叉感染。吃學校的飯,就不怕交叉感染。是什么邏輯呀?
在成玲看來,孩子帶的飯比學校的安全的多,至少沒有臭肉,進口肉。
對于學校讓自帶飯學生蹲在外面吃這件事,從法律角度,該如何認定呢?
1、學校這么做,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的規(guī)定。
《義務教育法》第29條:義務教育學校應當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和其他方面,關心、愛護和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學校把自帶飯的學生單獨安排在教室外就餐,這種做法在實質(zhì)上可能構(gòu)成對學生的歧視。
盡管學??赡艹鲇?ldquo;怕交叉感染”的考慮,但這種做法顯然忽視了學生的尊嚴和權益,特別是在天氣轉(zhuǎn)冷的情況下,讓學生在外就餐更是侵犯了學生的身體健康權。
此外,學校未能提供合理的就餐環(huán)境和條件,也違反了其作為教育機構(gòu)應盡的責任。
2、學校讓自帶飯學生蹲在外面吃,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2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學校作為未成年人的教育機構(gòu),有責任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將自帶飯的學生安排在教室外就餐,特別是在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可能對學生的身體健康構(gòu)成潛在威脅,違反了學校應當建立的安全制度。
此外,這種做法也未能體現(xiàn)出學校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
3、這種做法不僅違反了教育法的規(guī)定,也損害了學生的合法權益。
《教育法》第43條規(guī)定:受教育者有權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
學生作為受教育者,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和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權利。
學校將自帶飯的學生單獨安排在教室外就餐,實際上剝奪了他們正常使用學校教育教學設施,如教室的權利。
學校應當尊重學生的尊嚴和權益,提供合理的就餐環(huán)境和條件,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
同時,學校也應當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溝通與合作,共同解決學生就餐中的問題。
對于學校讓自帶飯學生蹲在外面吃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