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明年起施行!學位法審議通過,這些情形或被撤銷學位 4月26日,南都記者從教育部官網(wǎng)獲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
原標題:明年起施行!學位法審議通過,這些情形或被撤銷學位……
4月26日,南都記者從教育部官網(wǎng)獲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實施以來,我國學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訂。學位法規(guī)定了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自主審核制度,擴大了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作為學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學位法的出臺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學位法從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了我國實行“三級兩類”學位體系制度。學位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包括學術學位、專業(yè)學位等類型,按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授予。
學位法為保障學位授予質量,作出了哪些具體規(guī)定?如何提高學位授予的規(guī)范性、規(guī)避學術不端和答辯貓膩?
這些情形或被撤銷學位
近年來,學術不端現(xiàn)象多發(fā),學位論文造假、抄襲事件不時被曝光。新頒布的學位法強化學風建設,對學術不端等行為加強全過程管理,明確學位授予單位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的具體情形。
學位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學位申請人、學位獲得者在攻讀該學位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學位授予單位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
(一)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被認定為存在代寫、剽竊、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
?。ǘ┍I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畢業(yè)證書;
?。ㄈ┕プx期間存在依法不應當授予學位的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違反學位法規(guī)定授予學位、頒發(fā)學位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對撤銷學位等不服,該怎么解決?
學位法同時也注重對學生權益的保護,健全了學術復核、學位復核等爭議解決機制和權益救濟途徑。其中提出,學位申請人對學術評價結論有異議,對不受理學位申請、不授予其學位或者撤銷其學位等行為不服的,可以進行復核解決。
對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欒宗濤表示,在學生權益保護方面,國家、各省及各高校都有充分實踐,但此前在法律上沒有規(guī)定。“學位法在這方面通過學位復核、學術復核作出明確規(guī)定。學生在學位授予過程中感到權益受到侵犯,就有一個法定渠道進行申訴。”
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
建立導師動態(tài)調整機制
學位授予質量如何保障 ?
新頒布的學位法擴大了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規(guī)定了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自主審核制度,同時規(guī)定了國家實施學位管理的三級管理制度,明確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機制和質量評估職責。
江蘇省教育廳廳長江涌表示,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的學術評價標準,科學制定各學科專業(yè)學位授予的具體標準,并根據(jù)需要來申請、撤銷、增設相應的學位授權點。“比如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已獲得學位授權的自主審核資格,近年來能夠自主增設一批博士學位點。”
從學位授予角度看,北京大學校長龔旗煌表示,學位法明確納入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自主審核制度,對于保障和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進一步激發(fā)辦學活力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學位法還突出了學位授予單位全過程質量管理,明確研究生導師的條件、職責和對研究生的要求。
學位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學位授予單位應當為研究生配備品行良好、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者較強實踐能力的教師、科研人員或者專業(yè)人員擔任指導教師,建立遴選、考核、監(jiān)督和動態(tài)調整機制。
研究生指導教師應當為人師表,履行立德樹人職責,關心愛護學生,指導學生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和專業(yè)實踐、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提高學術水平或者專業(yè)水平。
此外,新頒布的學位法完善了學位工作體制,規(guī)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省級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設置及職責,明確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承擔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國學位管理有關工作。
同時,學位法加強了外部監(jiān)督,規(guī)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學位委員會對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予點進行質量評估的職責。明確法律責任,對不能保證所授學位質量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相應的學位授予資格。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林華表示,尊重學術自由和學術自治權,不是放任不管。學位法明確規(guī)定,如果學位授予質量達不到相關要求,可以撤銷學位授予資格。“無論是碩士論文還是博士論文,匿名評審還是后續(xù)抽檢力度,這些規(guī)定都是為了保障學位授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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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024-03-19 2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