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狀告親爹索要“生活費” 適應生活要更“主動”
摘要: 原標題:大學生狀告親爹索要生活費 適應生活要更主動 近日,北京一中院審結一起高校成年在讀學生與父母之間的撫養(yǎng)費糾紛,二審改判駁回了子女要求
原標題:大學生狀告親爹索要“生活費” 適應生活要更“主動”
近日,北京一中院審結一起高校成年在讀學生與父母之間的撫養(yǎng)費糾紛,二審改判駁回了子女要求支付撫養(yǎng)費的訴訟請求。大多數在讀大學生雖已成年,但教育費、生活費仍由父母承擔。法律規(guī)定,子女成年后,父母沒有法定義務繼續(xù)支付撫養(yǎng)費。(2018年12月14日,《人民法制網》)
目前,我國大多數在讀大學生雖已成年,但教育費、生活費仍由父母承擔,但是大學生需要知道的是,在自己18歲以后由父母承擔的所有費用都是出自親情,而絕非義務。相反,我國法律規(guī)定,父母供養(yǎng)孩子到18歲的同時,也有資格享受孩子的贍養(yǎng)。
然而讓人寒心的并不是兒子將親爹送上公堂,而是現代大學生在成年之后依舊認為父母對于自己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大學生作為將要步入社會的群體,對于生活的壓力如果總是選擇逃避,就永遠無法獨自解決生活帶來的種種問題。
在校期間,有父母、老師為學生庇護,校園對于學生的錯誤也總是包容的,但在踏入社會的同時,大學生就要變身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生活的壓力會突如其來。
這時候,一個沒有去主動感受適應的個體,會手足無措,他希望向有經驗的人求助,可是不會有任何一個有經驗的人向父母對孩子一樣有十足的耐心。而一個足夠主動去嘗試社會實踐,去感受社會生活的個體,則會從以往的經驗中找到合適的借鑒點,并有條不紊的面對難題。所以,對于任何一個成年或者即將成年的個體,主動去適應生活,去感受社會都是至關重要的。 文/楊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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