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童話大王鄭淵潔因被指于童書作家榜榜上無名,發(fā)文揭露榜上部分童書作家銷量存在貓膩,即通過進校園推銷獲得高版稅收入,認為這種進校園推銷的行為
“童話大王”鄭淵潔因被指于“童書作家榜”榜上無名,發(fā)文揭露榜上部分童書作家銷量存在“貓膩”,即通過進校園推銷獲得高版稅收入,認為這種“進校園推銷”的行為不妥。記者發(fā)現(xiàn),確實有作家存在進校園賣書的情況,而且有出版公司策劃人員將其總結為推銷書籍的成功策略。(4月21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隨著校園文化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作家走進中小學校為孩子們開設講座。對此,“童話大王”鄭淵潔以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指出,一些作家打著講座的幌子進校園,其實是簽名售書。
以演講為幌子到學校推銷自己的作品有辱斯文。學校是增長知識和才干的地方,很多學校邀請作家到學校演講,分享自己的寫作經(jīng)歷和人生感悟,目的是喚起學生的學習興趣,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但是實際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很多作家到學校演講的目的不是那么單純,總是夾雜著利益,帶著“一身銅臭味”簽名售書,最后賺的盆滿缽滿。在筆者看來,這種行為有辱“作家”二字,畢竟“酒好不怕巷子深”,功利心太強,其作品的質量也容易質疑。
“作家”推銷手段高明。有些所謂的作家,前半段演講主題是大談理想人生,聽得學生肅然起敬,講到最后關頭,就用各種方式推銷書籍,學生也感到莫大的榮耀,畢竟學生對作家這個稱謂是尊重的、崇拜的。
學生對書籍的選擇有自己的權力。學生的選擇和判斷力有限,尤其是中小學生作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對外界事物的認知并不到位,他們在消費觀念上缺乏理性,往往不能正常行使消費者在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應該享有的法定選擇權,作家進校園簽名售書,很容易侵害中小學生作為消費者享有的選擇權。
作家校園推銷書籍還可能存在“利益交換”及“利益輸送”。在學校推銷的書籍,基本是原價,部分書店就可能是折扣價,學校如若收取差價,這種行為顯然侵害學生利益,加之,簽名售書嚴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所以,打著演講的幌子“校園賣書”應予以杜絕。(曹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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