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撐起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傘 黑龍江省一名4歲女童被毆打致身體多處受傷,傷情嚴重,施暴者竟然是她的親生父親和父親的女友,嫌疑人現在已經被公安
共同撐起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傘
黑龍江省一名4歲女童被毆打致身體多處受傷,傷情嚴重,施暴者竟然是她的親生父親和父親的女友,嫌疑人現在已經被公安部門刑拘,但對孩子的傷害卻再也無法彌補。每當看到這樣的新聞都十分憤怒,虎毒尚且不食子,當父母的怎么能對自己的孩子下這樣的毒手?
理智來看,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案例。當前,除了家庭虐待以外,性侵、拐賣等傷害未成年人的事件也時有發(fā)生,未成年人在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自我保護能力差,保護未成年人,僅僅靠扎緊法律的籬笆還不夠,還要加強公安等相關部門查處和社會監(jiān)督力度。
公安機關等部門一定要加大對未成年傷害事件的打擊力度,在收到與未成年傷害相關的報警后要高度重視,及時介入調查處理,將未成年受傷害程度降到最小。在案件辦理期間,要注意妥善安置,給予其身體、心理上的撫慰,別讓孩子因此留下心理陰影。檢察機關和法院要加快此類案件的辦理速度,對嫌疑人從重處罰,還要及時向社會通報辦理進程與結果,引起社會警覺并起到震懾作用。
除此之外,社會也要起到監(jiān)督作用。不只是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機構,鄰居、社區(qū)工作人員、醫(yī)院等等也要“熱心腸”起來,當發(fā)現有疑似傷害未成年的情況,寧可“錯殺”,也不可“放過”,要提高警惕,盡快報警處理,莫讓麻木冷漠成為傷害未成年人的幫兇。同時還要擴大未成年人相關福利資源,提高未成年人工作者專業(yè)化水平,滿足多元化的服務需求,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多部法律來保護未成年人,但未來仍需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除家庭外,還要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xié)助的合作模式,發(fā)動全社會來保護未成年人,尤其注重當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幫扶、照料和安全等問題。同時,也要吸取發(fā)達國家先進的兒童福利制度,并與我國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相融合,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未成年保護體系,共同撐起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傘。高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