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網公布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官方截圖)
根據當地通報,汝州市疾控中心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違規(guī)設置限制性報考資格條件等問題。換句話說,該單位這次招聘,實質上就是大家說的“蘿卜招聘”。從法律角度說,這樣的招聘明顯破壞了事業(yè)單位招聘應有的公平、公正原則,嚴重違反了人社部門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屬違規(guī)招聘。
作廢“蘿卜招聘”,是必要的糾錯,也算“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但是,該擔主責的招聘方,在發(fā)現錯誤后,對聘用結果說作廢就作廢,這對無辜考生而言顯然是另一種不公平。比如,被清退的王女士就表示,自己為這次招聘準備了2年,其間甚至花了1萬多元的培訓費用,在入職工作4個多月后沒有領到工資,也沒有任何補償。這些無辜考生為此次招聘付出了時間和金錢成本,甚至放棄了此前的工作,眼下卻只得到口頭通知“自愿離職”。不得不說,制度的漏洞,不該由無辜考生來買單。
集體清退,不應是“蘿卜招聘”的最終結果。目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已經因違規(guī)行為受到了嚴肅的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但無辜受到牽連的考生們,還在等一個說法。當地應該依法依規(guī)與這部分考生進行協(xié)商,給予其應有的補償。從這個層面來說,能否盡可能減少無辜考生的損失,同樣是對制度公平的考驗。
“上岸”又清退,這件事再次向全社會敲響警鐘——違規(guī)操作、監(jiān)管失職,必將帶來嚴重后果,損害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回顧此事,可謂是“環(huán)環(huán)失守”:招聘始于2022年8月,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持續(xù)推進,當地監(jiān)管部門也未及時察覺;招聘期間就出現了舉報,招聘工作卻沒有立即叫停,說明當地人社部門也“反應遲鈍”……種種跡象表明,一個“口頭通知”,不足以為此事收場,還應有更多人為此付出代價。
公平公正,不僅是一次招聘的基本原則,更是整個社會運轉的公德底線。面對“蘿卜招聘”,必須出現一起嚴打一起,同時還要持續(xù)修補制度漏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人才與崗位的匹配,才能避免無辜者為違規(guī)者買單。